负责任矿产采购政策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7-17

斯威克负责任矿产采购政策公示公告

一、目的

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确保所采购的矿产来源合法合规,避免涉及冲突地区、人权侵犯及环境破坏等问题,特制定本政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矿产采购的部门、直接和间接供应商,以及相关的生产、运营环节。

三、定义

1、负责任矿产:指在开采、加工和贸易过程中符合国际公认的人权、环境、劳动和治理标准的矿产资源,例如符合相关国际准则的铜、钴、锡、钨、钽等。
    2、冲突矿产:根据相关国际定义,来自于刚果民主共和国及其周边国家(被称为“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其开采和贸易可能为武装冲突提供资金或加剧人权侵犯等不良影响的矿产资源,如锡石、黑钨矿、钶钽铁矿和黄金等。

四、政策原则

1、遵守法规:严格遵守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如《多德-弗兰克法案》第1502条、欧盟《冲突矿产条例》及 OECD尽职调查指南等。

2、禁止冲突矿产:禁止采购直接或间接来自冲突地区,且开采收益资助武装冲突的矿产。

3、供应链透明:要求供应商披露矿产的完整供应链信息,包括开采地、冶炼厂等。

4、人权与环保:确保矿产采购过程中尊重人权,避免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五、实施措施

1、供应链尽职调查:要求供应商提供矿产来源证明等信息,筛查高风险地区供应商,必要时委托第三方审核。

2、供应商管理:在采购合同中明确合规要求和违约赔偿责任,对供应商进行分级管理,督促整改或终止合作。

六、培训与沟通

1、内部培训:对涉及矿产采购的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包括政策解读、法律法规学习等内容。提高员工对负责任矿产采购的认识和理解。

2、供应商培训:为新供应商提供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南,促进其理解与配合。

七、监督与改进

1、内部审核:每年开展内部审核,检查政策执行情况,更新高风险供应商清单。

2、纠正措施:对不合规供应商发出整改通知,未达标的移出合格供应商名录。

3、持续改进:根据法规变化、行业动态及审核结果,不断完善政策和实施措施。